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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遴选辅导]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预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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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老秘 发表于 2012-4-9 18:29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文稿修改演播室众筹计划,点击了解详情
 
公文写作培训班
    2012年春季国家考公务员考试正中紧张备战中,根据本人的经验,这里老秘网不妨预测下今年公务员申论考试热点,仅供大家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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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一个主基调:稳中求进/ r+ o0 D. D( h4 V; l. V9 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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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一条主线:转变经济发展方式
  x& [+ L- v: u6 q6 |# O( @. @. x$ T* m, s% R# }/ R+ U& v5 N. D
3.一大重点:推进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$ P) t6 i9 q, H, V

' N7 @2 Q) p5 a$ T( f- m: g( A4.一个任务:社会管理创新3 T- X6 j! m- q5 P: k! m
游客,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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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这些问题,老秘网里已经分门别类收集整理了大量参考文章,有兴趣的朋友还可以多多浏览下“中央部门”和“省市精神”版块,基本上今年来重要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都有了,申论考试考点离不开这些。另外,提醒大家,对于今年本省、本市的政府工作报告要认真阅读,如果有省委书记、市委书记最新发表的署名文章也要认真拜读下,很可能考点就是文章的主题哦!!!
 

精彩评论9

正序浏览
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12-4-10 09:15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公文写作百法例讲
补充两点:
9 Z' d9 T2 i; `3 O3 U
* Z6 {& Y: |- k0 W1。农业科技进步(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)5 e3 V7 P3 r2 p1 P
2。媒体道德问题
 
有木有 发表于 2012-4-13 14:57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老秘网虚拟稿费
“拆迁问题”申论范文% `6 x) Q. ~: h! z: C& G. w

3 V! ?  Q9 K4 @" 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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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房屋拆迁制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
. g% K# a2 m2 {" x# o* Q2 z7 y; U
6 ~2 A8 b2 d5 Z, \  我国政府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,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。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拆迁人申请,物价、国土、建设三部门联合下文的方式,代替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,单方确定补偿标准,从而导致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,在主观上加重了被拆迁人购房的经济负担。近几年来,土地使用权出让价、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不断攀升,而各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多年停滞不动,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。并且,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补偿规定,拆迁补偿只补偿被拆迁人的地上建筑物,而其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。被拆迁人因土地使用权的丧失而导致的损失,仅以房屋补偿名义是难以完全涵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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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x) P& J* k; h$ D  W/ X  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屋拆迁中以个人利益要服从“公共利益”为由,非法介入商业性目的强制拆迁。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“公共利益”内涵没有具体明确规定,导致在实际拆迁工作中,作为政府的一项强制性拆迁行政权力的使用被扩大化了。一些地方政府给一些商业开发项目和政绩工程挂上“公共利益”的幌子,借助政府的公共权力,侵害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权。
) S  T4 ]# }: o5 ]" {/ B% [: o+ y: l$ K! _1 B4 m
  针对以上问题,提出以下几点建议:* U- a9 f. G- L( i2 J$ z

  ]5 C" j7 L$ u; S0 j/ l" F0 j  (1)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,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。
4 g2 y# h! K8 H
, x5 Q# q* f9 S% j8 {% n  要对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予公平、合理的补偿。通过修改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及其相关法律和法规,明确规定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,在拆迁中,除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补偿外,还应补偿被拆迁人因丧失土地使用权而遭受的损失。
  c4 w* I+ W" Y) g
. \7 }6 Y" x) X% ?  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、用途、建筑等因素,并充分考虑土地本身的价值和预期收益,按照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评估,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,切实保证拆迁补偿价格同房地产市场接轨。真正做到按照市场规律确定拆迁补偿标准,及时调整、修正拆迁补偿价格指数,确保不低于同期商品房价格上涨的指数。
1 x6 {) U) Q  Y- }" _- u) {& v; h; `8 ?$ u7 k( M
  (2)严格界定“公共利益”的概念,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。& }/ r& G1 T2 ^" l
4 ]# B8 z! F9 l$ H
  要对“公共利益”的概念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,将政府强制执行程序严格限制在“公共利益”的范围。与此同时,政府必须退出商业性用地的房屋拆迁,并在房屋拆迁过程的监管、听证、裁决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,从而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合法化。
. H7 p& K8 C$ M* g
9 t" Y  {2 \4 v  m+ E8 e  要严格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,实行不同的房屋拆迁规定。前者是着重强调程序正当化,体现为适当补偿,后者则用市场价值规律调节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关系,实行充分补偿。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,将出于商业目的的拆迁完全交给市场,按市场规律办事,在被拆迁人自愿的条件下确定是否同意拆迁。补偿标准、安置办法,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协商解决。
: }4 R$ C8 V- b% Z! U& i
* L2 H3 g1 n# p- Q1 r) d, D4 C  要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规范政府行为出发,完善房屋拆迁秩序。一是要通过公告、听证、协商等方式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,获得房屋拆迁的确认;二是设立“公共利益的需要”的认定程序;三是建立商业性拆迁的相关程序、实施原则和具体办法。
' Y+ ^4 R0 @, A! \6 L# V+ Z, T5 X6 _( M. S- J* @: z6 d
  (3)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,确保被拆迁人基本居住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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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是建立商品房、安置房、经济适用房、廉租房、二手房为一体的完善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,从而拓宽被拆迁人住房选择空间,保证被拆迁人“买得到,买得起,有房住”。9 Y' \- O& s# S" S& ~5 y9 ?

5 G1 Y6 f7 ]$ V! _7 y  二是建立政府住宅基金,扩大廉租房屋和经济适用房的比例,对被拆迁人购房提供优惠政策,在相关税费上予以减免,保障低收入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和基本生活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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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[9 D8 a* o# R4 ~# y  三是要不断完善拆迁安置办法,控制拆迁还原房的价格,建立对拆迁安置工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。
4 E+ y/ W) {! K7 L& l( F: U* z0 S' ^! z
  由于政府在拆迁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,因此,限制政府的权利,并且增加各部门的监督职能是非常必要的。同时让社会各界都来监督,并且把相关的法律落到实处,这样才可以使拆迁的悲剧减少,保障人民和国家的利益不受损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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扯淡浮伤 发表于 2012-4-14 12:20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专业写文章
不回不行了,因为楼猪太有才了。
 
hq0203 发表于 2012-4-14 22:28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l不服不行,l不服不行,l不服不行,l不服不行,l不服不行,l不服不行,
 
花儿 发表于 2012-4-16 15:55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今年公选考稳中求进了
 
飞天猫 发表于 2012-4-17 21:42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想看看,顶一个吧。。。。。。。
 
slipknot911 发表于 2012-4-20 09:30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不服不行不服不行不服不行
 
wblcj 发表于 2012-6-11 11:21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非常好的文章,很有学习价值。与大家共勉
 
jolin626 发表于 2012-6-17 18:55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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